第11届作家报杯全国文学艺术大奖赛征稿启事
为繁荣文艺创作,培养发掘文艺人才,《作家报》已成功举办了10届“作家报杯”全国文学艺术大奖赛。先后得到了中共山东昌乐县委、千榕家纺集团、北京青菁顶景区、北京世华圆、山东长星集团、浙江中南百草原集团、河南青天河风景名胜区、山东青州九龙峪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等的大力支持。应广大文学艺术工作者、爱好者的要求,决定即日起启动第11届“作家报杯”全国文学艺术大奖赛征集活动。具体事宜如下:
一、大奖赛由《作家报》及其理事单位筹集活动资金,由全国知名作家、艺术家、评论家、编辑家等组成评委会。
二、大奖赛分文学类、艺术类。文学类设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优秀奖等;艺术类设特等奖、金奖、银奖、铜奖、优秀奖等,并设组织奖等。均颁发奖杯(章、牌)、奖品、证书。
三、来稿体裁为:文学类(小说、诗歌、散文、散文诗、评论、报告文学、剧本,5000字、100行内为宜);艺术类(书法、绘画、摄影、篆刻,1至3件)。均应为从未发表过的作品,艺术作品应为原件。学生作文、长篇作品及专集专著(含已正式出版者)另外开设奖项。
四、来稿请注明“第11届作家报杯”字样,并写明作者固定通讯地址、邮编、电话、电子邮箱、简介(附一张生活近照)。本报将陆续辟出专版专栏并出版大赛特刊择优刊发(拟占此专版者可享特惠);1万字以上参赛作品可收入丛书合集或专集出版。
五、免收参评费。每件只收取通联费及大赛专刊费50元(港币80元)。参赛作品一律不退。
六、即日起到2016年3月底为征稿时间;凡受邀者,截稿时间延至2016年4月底(均以邮戳及信箱时间为准)。本次活动4月中旬揭晓,5月中旬举行颁奖典礼,届时另行专函通知。
欢迎各届有识之士参与加盟、赞助支持大奖赛活动。独家赞助单位享有大赛冠名权。
地址:北京市通州区瑞都国际(北区)2-0606室 邮编:101121
垂询电话:010-61507559 18510072519
收稿(款)人:作家报社 房荣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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