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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闪闪的红星》被侵权 原作者李心田索赔3万

核心提示:《作家报》顾问,《闪闪的红星》原作者李心田向侵权单位索赔三万元。据悉,《闪闪的红星》此前遭侵权10余次,索赔金额只是维权成本。

李心田 当代著名军旅作家,国家一级编剧。《作家报》顾问。


潘冬子机灵过人的人物形象、“我胡汉三又回来了”的经典台词、《红星照我去战斗》的熟悉旋律……如此种种,无不让人想起那部红色经典文学作品——《闪闪的红星》。

而成都某家出版商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,私自改编、出版、销售李心田的作品,涉嫌侵权。李心田随后将该出版商起诉至成都中院,要求公开道歉,并索赔3万元。6日,双方在协商后达成庭外和解。

据李禾(李心田之子)介绍,《闪闪的红星》此前被侵权已不下10次。知识产权和劳动应该得到尊重,索赔金额只是维权成本。


读者买书求签名原作者发现未经授权


去年5月,漫画版本的《闪闪的红星》由成都某出版商出版面世。不久后,李心田就在一个读者手中看到了这本书。“当时,济南的一个读者拿着这个版本的书来找我父亲签名。”李心田之子李禾说,但从该书的主编到出版社,从未联系过他们,更谈不上授权。

因为李心田年事已高,出版事宜已全权交给李禾处理。李禾与成都这家出版商取得联系,“但他们一口否认有侵权行为。”之后,李禾又试图通过出版社联系到书上的主编,但出版社也以不便为由拒绝提供。


赔偿首次未谈拢索赔从1万涨到3万


《闪闪的红星》是李心田于1971年11月创作完成的中篇小说。1974年,被改编成电影上映。潘冬子、胡汉三一夜之间成为家喻户晓的影视人物。“按理说,出版商稍加审查,就能知道原作者。”李心田的律师王建说,但出版商却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就出版这部作品,已涉嫌侵犯了原作者的署名权、修改权、发行权和改编权。

去年12月,李心田将成都这家出版商起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,要求出版商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。不久后,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。“当时索赔1万,但没有谈拢。”王建说,“撤诉后,我们再次起诉就将索赔金额调整到了3万。”


庭审前达成和解出版商承诺尽快赔偿


1月6日上午,双方代表经过协商后,出版商代表同意可以适当赔偿原作者,并承诺尽快将赔偿款项汇至李禾处。直到双方另行协商,并取得李心田的授权后,出版商才能继续出版发行这一版本。至于具体细节,出版商代表表示不便透露。


对话当事人

《闪闪的红星》此前被侵权不下10次


1月6日,得知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后,李禾向记者提了一个特别的要求:“最好隐去出版商名字,因为我们也不想给他们惹来更多麻烦,但这种行为应该得到制止,知识产权和劳动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。”

记者:为什么会同意庭外和解呢?

李禾:老爷子(李心田)已经85岁了,生性也与人为善,这事情也很简单,本来就没必要在法庭上争得面红耳赤,我们最开始索赔1万,其实只是些维权成本而已,最终达成和解的金额也在索赔金额以内。

记者:《闪闪的红星》之前遇到过侵权行为吗?

李禾:这就太多了,我记忆中不下10次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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